大冶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士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从事ICU(RICU)、儿科(新生儿科)、其他临床护理等岗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或在三甲综合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或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总医院体系内在编人员。
三、聘用方式
合同聘用制
四、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床应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招聘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7日-10月11日
2.报名地点:大冶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
(新冶大道5号大冶市人民医院行政楼703室)
办公电话:0714-8768291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资料:
①《大冶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士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证明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护士执业证原件(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及复印件一份;
⑤本人近期一寸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⑥三甲综合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五年及以上的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4.准考证领取时间: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健康码参加笔试、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民医院组织统一命题,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或在三甲综合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五年及以上的直接面试。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符合免予笔试资格条件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民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在大冶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大冶市人民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年限每周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周期满后,根据医院工作需求及个人表现,决定续聘与否。
(三)工资待遇根据大冶市总医院规定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按照医院规定由所在科室发放。
(四)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均与大冶市人民医院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养老保险缴纳企业保险。享受公积金待遇。
十、纪律监督
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大冶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办全程监督。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承诺书 /upload/old_file/file/20210930/20210930114938_16789.doc
附件2:报名登记表/upload/old_file/file/20210930/20210930115023_1019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