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医院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医院2023年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决定招聘10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04 名(详细人员计划及岗位见附件1),岗位服从调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基本资格
1、高校选聘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21、2022年高校毕业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其他人员(不含护理专业)
①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
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③县(市)级以上学科(学术)带头人、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副高或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我市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计划及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后,通过大冶政府网、大冶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参加招聘: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 3月10日。
2、现场报名: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到省内外及周边普通高等全日制院校参加用人单位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现场报名,收取有关个人资料;应聘者本人到医院人力资源办报名,递交相关资料。
3、网络报名:应聘者将电子版简历及有关个人材料扫描件发至医院邮箱(dysrmyyrs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简历附件需包含本人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执业证、资格证扫描件、《大冶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电子版、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特别提醒:基本资格中的“其他人员”必须本人到大冶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现场报名,递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三)资格审查
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电话、QQ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参加选聘的相关要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2023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2021年、2022年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
(四)笔试、面试
根据应聘者所应聘岗位、专业进行分组,采用笔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市编办、人社、卫健、市总医院等部门参与监督。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通过大冶政府网,大冶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合格人员且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免笔试。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沟通表达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①面试入围比例
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免笔试人员除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不足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是否核减、取消或保留。
面试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②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计算
1、笔试评分: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的40%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评分: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的60%权重计入考试总成绩。
3、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
(八)公示及备案
我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备案管理。
四、其他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因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大冶市人民医院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大冶市人民医院
2023年2月21日
附件1:《大冶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upload/20230427/644a0f8677f07.xls
附件2:《大冶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upload/20230427/644a0f9bc7616.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